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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42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112.公司名稱: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不適用6.因應措施: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及本公司105/3/11董事會決議辦理。(1)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案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業已於105年1月29日董事會通過。(2)分派董監酬勞新台幣840,000元。(3)員工酬勞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1月30日發布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 規定,員工酬勞新台幣2,760,000元(以股票方式發放)之發行股數以董事會決議日前 一日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二號(IFRS 2)「股份基礎給付」之規定以評價技術等方式 評估之每股公允價值為新台幣15元計算之(以民國105年1月28日為評估基準日),員工 酬勞轉增資發行股數為184,000股。(4)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,提送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報告。(5)員工及董監酬勞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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